奥巴马前一届的总统?,奥巴马总统之路奥巴马总统之路纪录片

小编 23 0

奥巴马前一届的总统?

奥巴马的前一任美国总统是:乔治·沃克·布什(George Walker Bush),1946年7月6日出生于美国康涅狄格州,第43任(第54—55届)美国总统,常被称为小布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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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这么歧视黑人,那当初奥巴马是怎么当上总统的?

近日来,因为白人警察德里克·沙文等警察在执法时,跪压非裔黑人乔治·弗洛伊德致其死亡,从而引发了美国国内反种族歧视的大规模示威游行。随着抗议活动很快升级,洗劫店铺,打砸警车,肆意破坏行为随处可见。

美国的种族歧视问题由来已久,时至今日都未见缓解。这也导致各色人种间种族关系进一步恶化,社会对立加剧。少数族裔,特别是非洲黑色人种,在就业、薪酬、教育等领域,遭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尤为严重。

正如前美国总统奥巴马,在非裔美国人历史博物馆开馆演讲中所说,非裔美国人感受到铁链的沉重和皮鞭的刺痛,虽然面对着种种的不公,但我们仍将为自由而斗争,并顽强屹立在美国社会对黑人的种族歧视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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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旧照)

这就奇怪了,既然连奥巴马都承认美国社会歧视黑人,为何同为非裔黑色人种的他,却能当上美国总统呢?

一、奥巴马并非纯黑色人种。

虽然奥巴马任上并没有什么可圈可点的政绩,但这并不影响他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非裔黑人总统。这在白人占据80%人口,白人至上观念深入人心的美国,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

不过,和那些黑人父母所生的孩子相比,奥巴马无疑是幸运的。我们知道,纯种的黑人除了张嘴时一口白牙,基本上一身漆黑。如果奥巴马也是如此,那么无论他多么才能斐然,也不可能戴上美国总统的王冠,甚至连党内竞选都出不了线。

奥巴马的父亲是非洲肯尼亚黑人,但他的母亲则是标准的美国白人。得益于母亲基因的强大,奥巴马看上去并没有那么黑,相貌上也更接近于白人。

奥巴马还巧妙利用自身这一特点,在面对不同的选民时,采用不同的演讲策略。在白人社区,他以自己的白人母亲为骄傲,力图拉近和白人间的距离,以优秀的演讲口才和区别于黑人的俊朗外表,赢得美国大妈们的喜爱。而面对黑人群体时,他则以一个坚强非裔黑人的后代自居,并暗示自己假如参选成功,将会成为反种族歧视的坚定支持者。这无形中锁定了对种族歧视深恶痛绝黑人族群的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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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旧照)

二、向名人形象靠拢,展现个人魅力。

奥巴马长相帅气,气质温文尔雅,素有肯尼迪第二的美誉,他也刻意在公开场合模仿肯尼迪。加上两人同样年轻英俊,同样出自哈佛名校,都是参议员出身,都是口才卓绝善于演讲。所以奥巴马的努力很快得到了回报。肯尼迪的弟弟称他是肯尼迪最佳政治继承人,而肯尼迪的女儿则宣称,等了大半辈子,终于看到和父亲如此相近的人。这让美国为数众多的肯尼迪迷们,对奥巴马的好感迅速蹿升。

在亲民意识上,奥巴马和肯尼迪也十分接近。肯尼迪相信,如果有什么力量能感动人民,那就是离人民的心更近一些。在参议院期间,他奔走于各地,了解民意,因此深得民心。

同样,奥巴马曾长期在芝加哥从事社区服务工作,积累了大量和基层民众打交道的经验。从政之后,更是旗帜鲜明为穷人争取权益,推进社会公平,这是奥巴马颇得基层民众信赖和支持的关键所在。

靠着和肯尼迪相近的个人魅力,奥巴马受到肯尼迪家族鼎力支持。爱德华·肯尼迪活到了2009年,但去世前一年,这个47年连任8届参议员的十朝元老,以无比的威望亮相民主党代会,引起现场前所未有的最高潮。他在会上发言,表态支持奥巴马,使得奥巴马的人气瞬间爆棚,希拉里就此跌入谷底。

(奥巴马旧照)

三、成功的竞选口号和技巧。

奥巴马的竞选口号从“我们能”,到“梦想与变革”,抓住当时美国民众不满现实,渴望改变的心理,给人民以希望,并充分展示自己的朝气蓬勃,从而轻松击败年过七旬的共和党竞选对手麦凯恩。

在美国大选这场最烧钱的马拉松对决中,出色的竞选筹款,无疑是致胜的法宝。年轻的奥巴马思想前卫,敢于尝试,通过互联网实行网筹,奠定了坚实的竞选经济后盾。

据报道,奥巴马通过网络所筹得的竞选资金多达6.2亿美元,仅广告宣传就花费2.92亿美元,网络成为奥巴马竞选源源不断的提款机。

而他的对手麦凯恩,采用传统争取财团支持的筹款方式,所筹款项仅2.3亿美元,不足奥巴马筹款的三分之一。竞选用款的捉襟见肘,使得麦凯恩无论在舆论造势,还是选战进攻上,都显得那么力不从心。

综上所述,资历尚浅的奥巴马,虽然身披非裔色彩,但在党内的拉锯战中,凭借与希拉里的斗智斗勇逐渐成长。大选时刻,面对共和党留下的烂摊子,又巧打“变革牌”,完美击败了麦凯恩的“经验牌”。成功当选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

(参考资料:《无畏而赢:奥巴马竞选团队的动作内幕》)

首先我们搞清楚的是奥巴马不完全是黑人,他是50%黑人血统的黑人,他的母亲安·邓纳姆,是白人,并且是美国的一个社会学家,属于美国富人阶级。

他的父亲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一世,则是肯尼亚著名经济学家。所以从出生上来说,奥巴马的家世是比较突出的。

其次他在竞选中以“变革”为主题,强调结束伊拉克战争、实现能源自给停止减税政策和普及医疗保险等,并承诺实现党派团结、在国际上重建同盟关系、恢复美国领导地位。 使得美国中层阶级和美国政治家对于他很是期待,因此绝对支持他当总统。

作为黑人,自认而然美国的黑人的选票都会集中投给他,这是现实,也是不可否定的,这也是他能够成为美国民主党候选人的一个优势所在。

最后,美国政府在小布什为政时期,战争太过频繁,美国人民想换一个党派的领导人,来改变美国现今以战养战的模式,毕竟许多美国在小布什执政时期,因为恐怖袭击和军事战争失去了生命,因此,许多美国民众迁怒于美国共和党,不将选票投给美国共和党提出来的总统候选人。

因为事实上,奥巴马是长着黑色皮肤的白人,他身上的白人精英气质确实太强了。

奥巴马除了自己是黑皮肤,教育,就业,都是美国白人精英路线,在民主党稳步进步,担任参议员,在党内竞选候选人成功,最后竞选美国总统成功。

其实,不管是奥巴马还是什么其他人种的竞选,本质上竞选时党派之间的竞选,并非人与人的竞选,因为美国总统的权力和国会/最高法院比起来,真不算啥。此外,由于其人种的特性,美国人出于同情的角度,甚至会更倾向于投票奥巴马。所以他的人种问题甚至可能算是优势。

奥巴马出身平凡,能在47岁就登上美国政治的顶端,执掌如此庞大的官僚体系和军事机器,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

2004年,43岁的奥巴马有幸上台做了一次演讲,这次演讲是那么地精彩和特别,用一句流行的话说就是给传统的政治演讲带来了一股清流。他能得到这个机会有很大的偶然性,而且要感谢他的非洲裔背景。

从此,迅速红遍民主党,也红遍了美国政坛。

4年后,这个高大帅气笑容迷人并且嗓音好听的令人嫉妒的黑人给了他们太多的遐想,况且此人除了年轻时有过抽烟喝酒烫头的不良习惯外并没有什么黑历史。

2008年的大选,投票率超过以往的就是少数族裔和年轻选民群体。奥巴马自己的这两个特质,激发了这些选民去投票,在这两组选民中,他的得票率都高于70%,也就无怪乎忽视少数族裔和年轻人分共和党吃了大败仗。

他成为了美国梦的典型代表,于是期待改变的美国人把选票投给了奥巴马,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就这样诞生了。

奥巴马08年获胜,12年连任,当选以来承诺的事情没做到几件,但是就是能当选,可以说,是网络营销时代,网络政治时代造就的。

奥巴马有非常强的演讲能力,很有感染力。证据是自从奥巴马当美国总统以后,我就再也没听过陈安之了。